X
同意接收HKEA及其伙伴的通訊及宣傳。
尚無賬戶? 註冊
已有賬戶? 登入
當你註冊,即代表你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私隱政策
保存成功
TOP

一手樓新盤 - 日出康城晉海II

日出康城晉海II

待售 住宅

  • 項目地址:[將軍澳- 將軍澳] 康城路1號

  • 網址:http://www.wingsatsea2.com.hk

  • 發展商:新地, 港鐵

  • 最近地鐵站:港鐵康城站

  • 小學校網:95

  • 中學校區:西貢區

  • 總座數:4

  • 單位總數:1132

  • 單位總層數:03座:2至56樓,不包括4,13,14,24,34,44,54樓
    05座:2至59樓,不包括4,13,14,24,34,44,54樓,29,49樓為庇護層

  • 關鍵日:預計2019年第4季

圖片 平面圖
04B期晉海II 03A座02(ABCDEF) 04B期晉海II 03A座03-28(ABCDEF) 04B期晉海II 03A座30(ABCDE) 04B期晉海II 03A座31-52(ABCDEF) 04B期晉海II 03A座53(ABCDEF) 04B期晉海II 03A座55(ABCD) 04B期晉海II 03A座56(ABCD) 04B期晉海II 03B座02(ABCDEF) 04B期晉海II 03B座03-28(ABCDEF) 04B期晉海II 03B座30(ABCDE) 04B期晉海II 03B座31-52(ABCDEF) 04B期晉海II 03B座53(ABCDEF) 04B期晉海II 03B座55(ABCD) 04B期晉海II 03B座56(ABCD) 04B期晉海II 05A座02(ABCDEF) 04B期晉海II 05A座03-28(ABCDEF) 04B期晉海II 05A座30(ABCDE) 04B期晉海II 05A座31-56(ABCDEF) 04B期晉海II 05A座57(ABCDEF) 04B期晉海II 05A座58(ABCD) 04B期晉海II 05A座59(ABCD) 04B期晉海II 05B座02(ABCDEF) 04B期晉海II 05B座03-28(ABCDEF) 04B期晉海II 05B座30(ABCDE) 04B期晉海II 05B座31-56(ABCDEF) 04B期晉海II 05B座57(ABCDEF) 04B期晉海II 05B座58(ABCD) 04B期晉海II 05B座59(ABCD)
消耗表
待售中 銷售中 暫停銷售 已售
列表 表格
共找到條信息
單位 實用(呎) 售價(萬) 呎價(萬) 最後成交價(萬) 最後成交呎價(萬) 成交日期 狀態
待售中 銷售中 暫停銷售 已售
列表 表格
成交信息
成交記錄 成交分析
臨約日期
共找到條信息
成交日期 臨約日期 單位 實用(呎) 成交價(萬) 呎價 訂價(萬) 呎價
成交日期 臨約日期 單位 實用(呎) 成交價(萬) 呎價 訂價(萬) 呎價
付款優惠

價單2

付款方案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置業售價折扣優惠8%(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凡於2017年11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8%售價折扣優惠。
凡於2017年11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凡於2017年11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售價折扣優惠。
(I) 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買方可獲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a) 買方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在本價單上之任何住宅物業(『指定住宅物業』);及
(b) (i)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或買方的至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或買方其中一位的至親)(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關聯人士』)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以相關轉讓契日期為準)完成購買天晉、天晉II、天晉IIIA、天晉IIIB或海天晉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住宅物業』);或(ii) 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 (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並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租住天晉、天晉II、天晉IIIA或天晉IIIB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租住住宅物業』);及
(c) 買方已按買賣合約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
(II)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相等於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1%之現金回贈。就每個指定住宅物業只可獲一次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III) 買方須於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指定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 (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並須提供令至發展商滿意的書面文件(發展商對此有絕對酌情權,發展商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以証明上述第(I)(b)分段所述之(如適用)『至親』關係及(如適用)關聯租住住宅物業的已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指定住宅物業的部份樓價餘額。
(IV)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凡於2017年11月30日或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如買方於以下列表指明的期間内付清樓價餘額(早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可根據以下列表獲發展商送出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日期以賣方代表律師收到所有樓價款項日期為準。如訂明的期限的最後一日不是工作日(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1)條所定義),則該日定為下一個工作日。
付清樓價餘額日期: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36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5%
買方須於提前付清樓價餘額日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如買方:
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特別折扣;及
 沒有使用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
 按買賣合約付清樓價餘額,
可獲發展商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價單3F

付款方案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置業售價折扣優惠8%(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選擇置業售價折扣,買方可獲8%售價折扣優惠。
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售價折扣優惠。
(I) 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買方可獲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a) 買方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在本價單上之任何住宅物業(『指定住宅物業』);及
(b) (i)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或買方的至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或買方其中一位的至親)(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關聯人士』)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以相關轉讓契日期為準)完成購買天晉、天晉II、天晉IIIA、天晉IIIB或海天晉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住宅物業』);或(ii) 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 (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並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租住天晉、天晉II、天晉IIIA或天晉IIIB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租住住宅物業』);及
(c) 買方已按買賣合約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
(II)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相等於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1%之現金回贈。就每個指定住宅物業只可獲一次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III) 買方須於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指定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 (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並須提供令至發展商滿意的書面文件(發展商對此有絕對酌情權,發展商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以証明上述第(I)(b)分段所述之(如適用)『至親』關係及(如適用)關聯租住住宅物業的已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指定住宅物業的部份樓價餘額。
(IV)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如買方於以下列表指明的期間内付清樓價餘額(早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可根據以下列表獲發展商送出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日期以賣方代表律師收到所有樓價款項日期為準。如訂明的期限的最後一日不是工作日(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1)條所定義),則該日定為下一個工作日。
付清樓價餘額日期: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36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5%
買方須於提前付清樓價餘額日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如買方:
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特別折扣;及
 沒有使用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
 按買賣合約付清樓價餘額,
可獲發展商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價單1C

付款方案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置業售價折扣優惠8%(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選擇置業售價折扣,買方可獲8%售價折扣優惠。
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售價折扣優惠。
(I) 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買方可獲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a) 買方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在本價單上之任何住宅物業(『指定住宅物業』);及
(b) (i)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或買方的至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或買方其中一位的至親)(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關聯人士』)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以相關轉讓契日期為準)完成購買天晉、天晉II、天晉IIIA、天晉IIIB或海天晉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住宅物業』);或(ii) 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 (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並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租住天晉、天晉II、天晉IIIA或天晉IIIB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租住住宅物業』);及
(c) 買方已按買賣合約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
(II)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相等於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1%之現金回贈。就每個指定住宅物業只可獲一次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III) 買方須於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指定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 (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並須提供令至發展商滿意的書面文件(發展商對此有絕對酌情權,發展商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以証明上述第(I)(b)分段所述之(如適用)『至親』關係及(如適用)關聯租住住宅物業的已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指定住宅物業的部份樓價餘額。
(IV)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如買方於以下列表指明的期間内付清樓價餘額(早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可根據以下列表獲發展商送出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日期以賣方代表律師收到所有樓價款項日期為準。如訂明的期限的最後一日不是工作日(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1)條所定義),則該日定為下一個工作日。
付清樓價餘額日期: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36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5%
買方須於提前付清樓價餘額日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如買方:
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特別折扣;及
 沒有使用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
 按買賣合約付清樓價餘額,
可獲發展商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價單4A

付款方案

現金付款計劃(照售價減3%)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90%(樓價餘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須繳付相等於樓價 5%之金額作為臨時訂金,其中港幣$100,000 作爲部分臨時訂金必須以銀行本票支付,臨時訂金的餘額可以支票支付,本票及支票抬頭請寫『的近律師行』。
1. 臨時訂金即樓價 5% (『臨時訂金』)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繳付,買方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5 個工作日內簽署買賣合約。
2. 加付訂金即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9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3. 樓價 5%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180 日內,或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以較早者為準。
4. 樓價 85%(樓價餘額)於賣方就其有能力將期數中的指明物業有效地轉讓予買方一事向買方發出通知的日期後的 14 日內繳付。

其它優惠

置業售價折扣優惠8%(與印花稅優惠二選一)

如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選擇置業售價折扣,買方可獲8%售價折扣優惠。
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如買方為新地會會員(即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或之前,最少一位個人買方(如買方是以個人名義)或最少一位買方之董事(如買方是以公司名義)須為新地會會員),買方可獲1%售價折扣優惠。
(I) 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買方可獲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a) 買方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在本價單上之任何住宅物業(『指定住宅物業』);及
(b) (i)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或買方的至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或外孫女)(或買方其中一位的至親)(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關聯人士』)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以相關轉讓契日期為準)完成購買天晉、天晉II、天晉IIIA、天晉IIIB或海天晉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住宅物業』);或(ii) 買方(或買方其中一位) (不論單獨或連同其他人)已於2017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並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租住天晉、天晉II、天晉IIIA或天晉IIIB之任何住宅物業(『關聯租住住宅物業』);及
(c) 買方已按買賣合約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
(II)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相等於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1%之現金回贈。就每個指定住宅物業只可獲一次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
(III) 買方須於付清指定住宅物業的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指定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 (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並須提供令至發展商滿意的書面文件(發展商對此有絕對酌情權,發展商之決定為最終並對買方有約束力。)以証明上述第(I)(b)分段所述之(如適用)『至親』關係及(如適用)關聯租住住宅物業的已蓋印花稅的正式租約。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指定住宅物業的部份樓價餘額。
(IV) WINGS大家族現金回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買方可獲6%售價折扣優惠。
如買方於以下列表指明的期間内付清樓價餘額(早於買賣合約訂明的付款限期日),可根據以下列表獲發展商送出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日期以賣方代表律師收到所有樓價款項日期為準。如訂明的期限的最後一日不是工作日(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1)條所定義),則該日定為下一個工作日。
付清樓價餘額日期: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後 360 日內;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金額:樓價 1.5%
買方須於提前付清樓價餘額日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如買方:
 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不選擇特別折扣;及
 沒有使用3年免息貸款計劃;及
 按買賣合約付清樓價餘額,
可獲發展商送出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金額相等於樓價6%。
買方須於付清樓價餘額之日或(如適用)買賣合約內訂明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最少30日以書面向發展商申請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發展商會於收到申請並確認有關資料無誤後將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直接用於支付部份樓價餘額。
原件下載
價單追蹤(29) 銷售安排 (15) 售樓書(1) 成交記錄(1)
你可能喜歡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