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同意接收HKEA及其伙伴的通訊及宣傳。
尚無賬戶? 註冊
已有賬戶? 登入
當你註冊,即代表你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私隱政策
保存成功
TOP

一手樓新盤 - 翰林峰

翰林峰

熱售 住宅

  • 項目地址:[堅尼地城- 石塘咀] 皇后大道西460號

  • 網址:http://www.novumwest.com.hk

  • 發展商:恒基

  • 最近地鐵站:港鐵香港大學站

  • 小學校網:11

  • 中學校區:中西區

  • 總座數:4

  • 單位總數:645

  • 單位總層數:共37層:地庫2樓,地庫1樓,地下,1樓至39樓(不設4,13,14,24,34樓)
    11樓為庇護層

  • 關鍵日:預計2019年第4季

  • 售樓處:中環國際金融中心1期21樓 <br>查詢電話:22951818

  • 示範單位:中環國際金融中心1期21樓

圖片 平面圖
鳥瞰圖 停車場 立面圖 位置圖 其它 虛擬圖 佈局圖 規劃圖
01座05(ABCDE) 01座06-27(ABCDE) 01座28-38(ABCDE) 01座39(ABCDE) 01座39(ABCDE) 01座39(ABCDE) 01座39(ABCDE) 02座05(ABCDEF) 02座28-38(ABCDE) 02座39(ABCDE) 02座06-27(ABCDE) 03座05(ABCDE) 03座06-27(ABCDE) 03座28-38(ABCDEF) 03座39(ABCDE) 05座05(ABCDEF) 05座06-27(ABCDEF) 05座28-38(ABCDEF) 05座39(ABCDE)
消耗表
待售中 銷售中 暫停銷售 已售
列表 表格
共找到條信息
單位 實用(呎) 售價(萬) 呎價(萬) 最後成交價(萬) 最後成交呎價(萬) 成交日期 狀態
待售中 銷售中 暫停銷售 已售
列表 表格
成交信息
成交記錄 成交分析
臨約日期
共找到條信息
成交日期 臨約日期 單位 實用(呎) 成交價(萬) 呎價 訂價(萬) 呎價
成交日期 臨約日期 單位 實用(呎) 成交價(萬) 呎價 訂價(萬) 呎價
付款優惠

價單7B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買方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6C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買方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5D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買方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4E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買方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3E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買方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2C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買方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價單1G

付款方案

120天現金或即時按揭付款計劃:照售價減4%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90%: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九成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21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 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於認購單位時先提供港幣$100,000,並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補足樓價之5%作為臨時訂金。請備銀行本票抬頭: “羅文錦律師樓”。
1.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並於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2.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內支付。
3.樓價 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20天內支付。
4.樓價85%: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支付;
(i)「特約銀行」提供即供首按;並由賣方安排財務公司提供第二按揭(第二按揭金額最高為樓價四成,首按加二按合共提供不超過樓價八成半按揭),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第二按揭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必須於買方獲「特約銀行」同意承做第一按揭後方成立;或
(ii)買方可向由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不超過樓價八成半,買方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0天內於提款日起息供分期,首三十六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2%(P-2%p.a.)計算,第三十七個月至第六十個月之利率按優惠利率減1%(P-1%p.a.)計算;其後全期按優惠利率加1%(P+1%p.a.)計算,利率浮動。
買方及其擔保人(如有的話)須按賣方安排的財務公司的要求提供足夠文件以証明其還款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及其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及/或銀行紀錄。按揭貸款申請須由安排的財務公司獨立審批。安排的財務公司保留最終批核按揭貸款的決定權。




 

其它優惠

特別折扣優惠1%

買方可獲額外1%售價折扣優惠。
原件下載
價單追蹤(35) 銷售安排 (24) 售樓書(1) 成交記錄(1)
你可能喜歡的 更多>